关于确定宜春市检察机关员额内检察官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江西省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经江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下列265位同志为宜春市检察机关员额内检察官:
一、宜春市人民检察院(36名)
熊金文 杨 健 袁剑波 熊勤香 汤 萍
史瑞华 郑法才 徐 青 吕金江 聂庆庚
吴子牛 王小平 林洪贵 徐向东 刘 瑛
吴 燕 卢树立 胡厚生 易 千 黄锐琴
刘锦宇 刘斯铠 范清亮 刘小兰 肖一萍
何振华 余克胜 伍根平 张焕卫 陈曦雯
吕大斌 饶涌清 杨 青 何喜良 胡汉军
黄 珊
二、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32名)
王小龙 鄢华荣 江 蓝 陈蔚国 周 琪
陈 健 刘胜美 钟文生 王志敏 刘 勇
苏 艺 熊 锋 徐 玭 龚海燕 易临军
钟林福 徐运锋 范瑜榕 周 刚 袁 安
杨 萃 林小青 冯 宇 张梦萍 陈红琳
罗志林 舒春德 袁志发 徐美容 彭彦辉
陈 娇 刘 莹
三、奉新县人民检察院(17名)
彭中宇 胡居明 刘 健 游正烈 周 辉
付 忠 彭常平 涂清莲 邓 岚 许 杰
熊晓华 闵清福 黎小牛 张荣德 陈 芬
黄先桃 赖 聪
四、万载县人民检察院(19名)
邓新国 施 斌 叶小青 卜 文 管浒云
袁新平 罗耀华 童 萍 汪建平 谢文斌
刘传枝 邓建钢 曾 洋 周 娜 郭菁婷
付志宇 谌 波 李婷婷 郭来生
五、上高县人民检察院(18名)
姜 彬 程初林 李春伟 黄向阳 鲁 博
陈建华 罗萍华 晏 毅 喻元开 李碧东
陈宇新 单晓宏 喻国安 冷建军 周勇勇
廖 萍 晏亮敏 邹赤明
六、宜丰县人民检察院(17名)
杨峥嵘 袁力峰 熊建军 叶秋生 邹智云
袁建平 龚乃平 黄丽萍 吴文兵 邓河明
王永坚 刘艳君 漆再新 卢 苇 熊 军
李 颖 邱 云
七、靖安县人民检察院(15名)
钟文凤 聂文祥 胡劲松 钟满生 唐 键
晏华敏 周莉萍 李先华 宋雷鹏 陈国华
袁月玲 刘文文 吴国梁 高文兰 谢春燕
八、铜鼓县人民检察院(16名)
刘辉宇 林三忠 冷自强 石 斌 刘驰来
丁和平 彭琦智 肖辉荣 付晋华 蔡 瑶
方 革 胡德凤 祝 亮 李 亮 张咏梅
欧芳亮
九、丰城市人民检察院(35名)
杨 文 聂新旺 易序强 陈卫云 陈锋龙
游宇俊 敖建平 陈 东 徐永辉 曹新辉
胡 晶 傅军彪 黄广军 罗春虹 陈 明
李 林 钟 雷 徐 斌 邹卫红 王 伟
李 冰 熊 鹏 雷 豫 方迎霞 丁 斌
高建中 王 堃 黄晋军 艾继民 邹全伏
聂 滨 丁成亮 王小明 罗勇军 范来辉
十、樟树市人民检察院(24名)
付慧玲 祝文龙 胡清泉 曹红芳 邹晓水
谢祝红 刘卫星 卢菊平 陈卫平 孙晓兰
黎贵彪 黄友根 宋 丹 罗海英 张艳云
李芙蓉 卢华平 杨义生 张日欢 兰杜保
张春梅 朱建华 张小平 戴小寒
十一、高安市人民检察院(27名)
夏正桥 罗 铭 谢 旌 陈红霞 刘义龙
晏福建 许 涛 卢晋东 况建江 陈宜男
熊永忠 黄 强 张 芳 周卫家 涂春明
况水兵 龙志勇 罗素英 朱建纲 朱崟丰
刘晓倩 柏建涛 胡光荣 蔡 旋 刘绍平
刘勇军 陈国华
十二、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9名)
李 鹰 毛卫国 丁会川 周 锋 丁宗仁
吴子郡 周治平 余荣斌 武海龙
对现任助理检察员职务的员额内检察官,请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检察员职务任职手续。
特此通知。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