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经熊金文检察长决定,任命:
刘云龙、罗璐、吴崇儒、黄翀同志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金文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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