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内设机构:
接宜常发〔2016〕7号文件,经熊金文检察长提请,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任命:
张云珍为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 晶为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勇为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赵 平的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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