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
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宜春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先进单位(3个)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二、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进步单位(2个)
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三、单项业务工作前三名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
第一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二)反渎职侵权工作
第一名: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一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四)侦查监督工作
第一名: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五)公诉工作
第一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铜鼓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六)监所检察工作
第一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一名: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八)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第一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九)案件管理工作
第一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十)检委会工作
第一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靖安县人民检察院
(十一)检察技术工作
第一名: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名: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十二)乡镇检察室工作
第一名:丰城市院城北检察室
第二名:丰城市院河东检察室、袁州区院金瑞检察室
第三名:丰城市院城郊检察室、奉新县院上富检察室
四、单项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一)办公室工作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二)政治工作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
(三)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四)警务工作
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
(五)纪检监察工作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六)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袁州区人民检察院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七)信息化工作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 樟树市人民检察院
五、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32名)
市院机关:徐向东 徐 涛 陈 晶 钟志平
袁州区院:王小龙 范瑜榕 喻 瑜 冯 宇
樟树市院:付慧玲 邹卫清 朱小军
丰城市院:邱月萍 丰 辉 付珊珊 潘 雯
靖安县院:吴国梁 陈 梦
奉新县院:邓 岚 林 峰
高安市院:刘勇军 周卫家 蔡 旋
上高县院:姜 彬 晏 毅 周勇勇
宜丰县院:罗生林 邹才根
铜鼓县院:王磊珊 龚邦明
万载县院:汪树成 黄 穗
新 华 院:宁美兰
六、全市检察机关“贤内助、廉内助”(18名)
王志敏 (宜春市院公诉处副处长刘瑛家属)
鲍水云 (宜春市院监所处副处长杨小梅家属)
朱丹丹 (宜春市院政治部副科级助检员彭拓家属)
吴 妮 (袁州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健家属)
易红萍 (袁州区院办公室主任刘胜美家属)
杨春光 (樟树市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祝文龙家属)
邹 侃 (樟树市院反贪局侦查一科副科长袁鹏家属)
皮美琴 (丰城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敖建平家属)
林 欢 (丰城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副科长罗春虹家属)
邵红英 (靖安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文祥家属)
宋 蓉 (奉新县院党组成员、计财科负责人魏长院家属)
王飞燕 (高安市院党组成员熊永忠家属)
朱 芬 (高安市院反贪局干警鲁锦华家属)
鲁晓玲 (上高县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鹤民家属)
谢育英 (宜丰县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漆海亮家属)
裴 健 (铜鼓县院侦监科科长胡德凤家属)
龙爱萍 (万载县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林卫荣家属)
谌 微 (新华院案管办主任武海龙家属)
七、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信息员(3名)
丰城市院:涂 恩
万载县院:徐泽栋
铜鼓县院:蔡 瑶
八、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报道员(3名)
奉新县院:曾 倩
袁州区院:龚慧清
樟树市院:顾志强
九、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能手(3名)
新 华 院:刘 勇
袁州区院:刘 勇
奉新县院:温建中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宜春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成绩和荣誉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求真务实、砥砺担当,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宜春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