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
宜春市检察机关第一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82件,其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填报25件,占比8.87%;10个基层院共填报257件,占比91.13%。
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以贯之推动“三个规定”深化落实,促进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宜春检察力量。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