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落实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为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
去年以来,市检察院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解决了一些党员、干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在全院营造了广大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良好氛围。集中学习教育虽然结束,但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会议强调
要深刻认识把握严明纪律和锤炼党性的内在关系。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摆在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要深刻认识把握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的内在关系。进一步把握守纪与担当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廓清“遵规守纪,就会被束缚不能作为;担当有为,必然要突破纪律限制”等错误认识,找准纪律规矩与担当作为之间的平衡点,树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鲜明导向。
要深刻认识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正确行使权力的内在关系。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要深刻认识把握集中学习教育与日常学习践行的内在关系。把党的纪律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和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政治轮训计划、课程,贯穿全年、贯穿始终。紧密联系宜春检察工作实际,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为自觉,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准则。
会议指出
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坚持不懈地深化党纪学习教育锤炼坚强党性、砥砺过硬作风、提升实干本领,团结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广大党员、干警为奋力推进现代化宜春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