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宜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以及省、市两会精神,总结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研究部署2025年全市检察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疆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促进履职办案更加符合现代司法工作、检察工作发展态势、发展趋势。一体抓实省检察院政治督察、市委政法委督察(查)巡查、上级通报和工作提示等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宜春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二要全力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大局大势,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放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个大场景中谋划和推进,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市委“强作风、促发展”活动,深入调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地域特色制定服务大局的具体举措,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作检察贡献。
三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全面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克服简单搞数字管理的惯性和不搞考核就出现懈怠等倾向,引导检察人员聚焦法律监督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坚持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健全完善“正负面清单+质效评价”机制,充分注重管理结果的运用,促进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抓好领军人才、业务能手、高层次人才培养。选准办好示范引领性案件,加强“检察建议+调研报告+代表建议”等品牌重点培育推广。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落实基层院分类指导、领导干部定点联系等制度,引领基层“小院要有大作为、大院更要挑大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
五要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完善干警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机制,促进“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紧紧围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持之以恒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把铁规禁令越往后要越严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