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及相关部署,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理论研究深度融合,6月23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与宜春学院举行检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此次签约,是双方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新起点,标志着检校合作迈入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厚植合作根基
共启崭新征程
签约仪式在庄重热烈的氛围中进行。双方回顾了已有的坚实合作基础,指出在理论共学、理论共研、实践共行方面已构建起“三维联动”的良好机制,特别是成功开展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动学习、“夏日普法忙,惠民送清凉”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多项联合理论研究,为此次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深厚合作积淀的升华。它是构建“检察案例进课堂-学生实训进机关”双向机制、着力破解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难题的时代需要,更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承载着双方对未来的共同期许。
擘画未来蓝图
明晰奋进路径
宜春学院党委书记李国金强调,校检双方将在“党建联建-人才共育-科研攻坚-实务创新-文化传播”五大领域深度协同,努力在“人才交流、基地共建、课题攻关、文化浸润”四个维度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特别是在人才共育方面,着力打通“检察案例进课堂”与“学生实训进机关”的双向通道。
立足新起点,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对合作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在“谋篇布局”上凝共识;二是在“学用结合”上促提升;三是在“常态长效”上齐发力。张乐指出,签约只是合作的起点。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将与宜春学院携手未来,认真履行协议,持续探索更深层次、更多形式的合作交流,借助高校“外脑”,激活检察事业发展“内驱”,合力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平台。
共筑合作丰碑
续写时代华章
在双方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见证下,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与宜春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蔡海生代表双方签署了《检校合作共建协议》。
仪式后,双方还共同开展了“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并参观了宜春学院廉政教育馆,在思想碰撞与清风洗礼中进一步凝聚了合作共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与宜春学院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在党建统领下,扎实推进五大领域协同与四个维度共享,共同书写法学教育与检察实践双向奔赴、协同发展的精彩篇章,为服务宜春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