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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创新“四学”机制推动理论学习提质增效
时间:2024-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推深做实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建立了“四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引领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全院上下理论学习不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宜春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抓实“集中学”

增强理论学习的制度性规范性


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中心组学习“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份有目标”,统筹安排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交流研讨,指定专人负责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落空。规范学习流程,围绕“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细化明确“方案制定、资料准备、签到考勤、学习研讨、宣传报道、材料归档、贯彻落实”等流程节点,逐项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16次。

做细“融合学”

推进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

深度融合


为积极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形势任务和要求,促进理论学习与检察实践相互融合,推动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有效实现政治理论学习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目的,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2024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委会”集体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融合学习,今年已学习“推进信访法治化”“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四个主题。抓实融合学习“后半篇文章”,对会上提出的落实举措适时进行督促调度,按照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要求,以高质效理论学习为检察工作发展蓄足内力。

做好“覆盖学”

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理论知识水平


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推行“集中+扩大”学习模式,在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同时,根据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扩大学习,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青年干警代表列席旁听,不断强化全院干警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安排两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名青年干警进行交流研讨,提升全院干警理论知识水平。今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5次,安排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青年干警交流研讨56次。

创新“联动学”

运用思想碰撞拓宽理论学习视野


市检察院党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运用“请进来”的方式,创新“联动学习”机制,每年至少邀请1家单位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到市检察院开展联动学习,运用思想碰撞拓宽理论学习视野。今年11月份,市检察院邀请宜春学院相关领导开展联动学习,通过实地参观、专题辅导报告、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校工作。联动学习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准备充分、内容丰富、交流深刻,将学习讨论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发挥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取得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