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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抓落实 狠抓项目】宜春市检察院出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全省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和市委“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部署要求,近日,宜春市检察院出台《宜春市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了三个方面十五条实施意见,以检察之力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

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融入重大项目建设,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对标看齐、狠抓落实,将服务重大项目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立足职能、依法服务,正确处理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关系,立足职能提供服务和保障;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有针对性选择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关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集中力量做好检察服务;坚持规范服务、注重效果,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实施意见》提出

要巩固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密切关注重大项目周边社会治安形势,严厉打击可能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涉黑恶犯罪。要严厉惩治重大项目建设中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挪用资金等犯罪,加大追捕追诉力度。要强化对涉及重大项目的诉讼活动、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对涉及重大项目案件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要立足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定位,针对违背公共政策功能和目的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监督。要开辟办理涉及重大项目申诉案件“绿色通道”,积极稳妥适用涉及重大项目企业合规改革措施,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中推动诉源治理。


《实施意见》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成立工作专班,梳理对口帮扶的重大项目,建立以“检察官+项目”形式“一对一”挂点联系帮扶机制,主动加强工作联系和服务对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服务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建立与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营商办等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析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服务重点和服务措施,确保服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