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喻瑜、谢丹两位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袁州区院、樟树市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改革力度,规范一体化办案组织形式,推动政法领域改革亮点工作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组织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任命喻瑜、谢丹同志为市院检察官助理,上述两位同志办案身份仅在其参与一体化办案期间有效。
中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年6月28日